《局部通風機安裝工作業操作規程》講解了局部通風機安裝工在搬運、安裝和拆除過程中的具體操作要求。規程強調了入井前的局部通風機需進行試運轉,確保設備完好。運輸過程中,無論是用車還是人工搬運,均需專人負責,確保設備和人員安全。對于不同通風方式,規程詳細規定了局部通風機的安裝地點及要求,如壓入式通風方式時,局部通風機應安裝在掘進巷道口10米以外的進風側;抽出式通風方式時,則應安裝在離掘進巷道口10米以外的回風側。此外,規程還強調了局部通風機應安裝在設計規定的地點,確保頂板支護完好,無滴水,并安裝消音裝置。掘進工作面的局部通風機應實行三專供電,并裝設兩閉鎖設施,確保設備可靠運行。拆除局部通風機時,必須在接到通風科通知后才能進行,且不允許帶電移動局部通風機。局部通風機的安裝還需確保穩固,并裝有安全網罩,與風筒連接處要有過渡節,連接牢固。最后,壓入式局部通風機的吸風量必須小于全風壓供給的風量,防止出現循環風。
《局部通風機安裝工作業操作規程》適用于煤礦、金屬礦山以及其他需要局部通風系統的地下作業場所。該規程為局部通風機安裝工提供了詳細的作業指導,確保在搬運、安裝和拆除過程中遵守安全規范,保障設備正常運行和人員安全。同時,該規程也適用于礦山安全管理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幫助他們更好地監督和管理局部通風機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