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門安全責任》講解了工程部門在確保施工安全方面承擔的具體職責和任務。該文檔強調了編制或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及作業計劃時必須同步制定并審查安全技術措施,特別是針對重點和技術復雜的工程要嚴格審核安全操作細則。文檔還提到對大跨度、深基坑等特殊施工環境提出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進行技術交底。開工前應督促施工單位按安全標準制定規劃,繪制現場布置圖,并檢查落實情況。對于采用新技術、新工藝的項目以及爆破、深坑作業等高風險工程,需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進行交底和有效性檢查。工程部門還需深入現場檢查施工方法、工地布置等方面的問題,及時制止不安全因素和違章行為。此外,負責提出自制小型機具、非標設備的標準設計,并制定防洪、防寒等安全措施。參與安全生產檢查,提出改進措施并督促整改,參加事故調查處理,結合實際制定防止事故的技術措施。調度工作需傳達上級安全生產指示,關注施工中的安全動態。
《工程部門安全責任》適用于建筑施工企業中從事工程技術管理工作的人員,包括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工程師等。它為這些人員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指南,幫助他們在日常工作中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運行。同時,該文件也適用于監理單位、建設單位等相關方,有助于各方共同維護施工現場的安全秩序,提高整體工程的安全管理水平。通過遵循此文件中的要求,可以有效預防和減少施工過程中的安全事故,保障從業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