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部部長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講解了工程管理部部長在公司高層領導下對工程安全生產負有的全面督查管理責任。該文件描述了部長需貫徹執行國家關于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及強制性標準,并落實公司內部的相關規章制度。文中指出,開工前應完成圖紙報送和審查結果的工作,并參加由項目部通知時間地點的圖紙會審。該文件強調“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要求部長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的督查管理工作。此外,部長應不定期深入施工現場檢查,發現違反強制性標準的行為時,應及時下達暫停令或向公司領導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文件還規定了對不負責的監理人員進行處罰或辭退的權利。部長需按照公司制度定期檢查并匯總通報結果,同時確保項目部的安全管理體系正常運轉,并支持項目部與監理部的工作,協調公司內各部門之間的信息暢通。
《工程管理部部長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適用于建筑施工行業的工程管理部部長及其直接下屬團隊成員。此文件為這些管理人員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指南和職責范圍,確保他們在工程項目的實施過程中能夠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的規章制度,從而保障施工現場的安全。它不僅指導了工程管理部部長如何履行其安全管理職責,也為其提供了處理各種安全問題的具體方法和流程,有助于提高整個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