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業車安全管理制度》講解了為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規定,以保障員工的人身安全。該制度描述了從事高處作業的人員(包括外來施工人員)必須遵循的公司高處作業安全規程,并對高處作業按高度分為四個等級:25米以下為一級,5至10米以下為二級,10至30米以下為三級,30米以上為特級。文中還詳細闡述了危險高處作業的審批手續,指出施工單位需填寫高處作業審批表并經本單位負責人簽字和安全保衛科審批后方能施工。在高處作業前,安全員須對現場進行全面檢查以確保符合安全條件,對于二級及以上的高處作業,還需通知公司安全保衛科進行現場檢查。此外,未經審批的盲目冒險作業將受到嚴格處罰,造成事故者還將面臨法律責任。制度還強調了正確穿戴安全防護用品、檢查工具設施的重要性,以及臨時性高處作業需報批并配置相應防護措施的要求。最后,針對吊裝作業,明確指出相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起吊五噸及以上物件需辦理申請表并經批準,十噸及以上且環境惡劣的作業還需制定吊裝方案,整個過程要嚴格按照起重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執行。
《高空作業車安全管理制度》適用于所有涉及高空作業的企業和單位,特別是建筑、安裝、維修等行業中使用高空作業車進行作業的場景。它不僅適用于企業內部員工,也涵蓋了外來施工人員。通過規范高空作業的管理和操作流程,確保所有參與高空作業的人員能夠在一個安全可靠的環境中工作,有效預防事故發生,減少人身傷害風險,提高整體安全生產水平。同時,該制度也為企業的安全管理提供了具體的指導和依據,幫助企業建立和完善自身的安全管理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