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扇臨時停電停風安全技術措施》講解了煤礦生產中遇到的主扇臨時停電停風情況下的詳細應對措施和程序。文中強調,為確保井下人員的安全,在主扇臨時停風前必須獲得礦長和礦總工程師的批準,并由生產調度主任提前通知相關部門做好準備。在停風前30分鐘,所有井下人員需被撤離到地面,同時配電室值班人員應按照規定斷開井下所有電源再停止主扇運轉。停風后,機電部門要立即通知調度室與通風科,并派人看守各進回風井口,定期記錄瓦斯濃度。此外,文件還明確了停電時間不同情況下的瓦斯排放管理流程,包括具體職責分工和技術指導。對于不超過3小時的停電,由通風科長現場組織排放;24小時內停電則由總工負責。文件還對各個崗位的具體職責進行了細化說明,從機電、安監到檢身房等,確保每個環節都有專人負責,保障操作順利進行。最后,《措施》描述了主風機房接到停風命令后的具體操作步驟以及送電前的瓦斯濃度檢測要求,確保啟動主扇時的安全。
《主扇臨時停電停風安全技術措施》適用于煤炭生產企業中的井下作業安全管理,特別是針對可能發生的主扇臨時停電停風情況。該文檔不僅適用于煤礦企業的各級管理人員,如礦長、總工程師等決策層,也適用于一線的操作工人和技術人員,如機電科長、通風科長、瓦斯員等。它為這些人員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指南和應急處理方案,確保在突發情況下能夠迅速有效地采取行動,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風險,保障井下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同時,此措施也適用于相關監管部門和第三方安全評估機構,作為參考依據來檢查和評價煤礦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