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績效評定管理制度》講解了內蒙古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為驗證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措施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目標的全面完成而制定的詳細制度。該制度明確了公司總經理、管理者代表、安環部以及各相關部門在績效評定中的具體職責,包括績效評定的頻次、周期、輸入、準備、實施、內容、輸出、結果跟蹤驗證及考核等方面的具體要求。其中,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相鄰兩次評定的間隔時間不超過12個月。績效評定的輸入信息包括日常評定考核結果、糾正預防措施的跟蹤驗證、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標準執行情況、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人力資源管理信息、相關方管理信息、生產設備設施標準執行情況、生產與安全管理“五同時”執行情況等。績效評定的內容涉及組織機構的適合性、規章制度的符合性和執行有效性、需要改進的范圍、未完成的工作以及上次評定結論的處理情況。績效評定的輸出包括總經理對評定會議討論情況的正式評價、責任部門的確定、改進或糾正措施的制定等。安環部負責編寫評定報告并跟蹤驗證改進措施的實施情況,所有相關記錄由安環部整理歸檔保存。
《安全績效評定管理制度》適用于內蒙古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屬各部門,特別適用于負責安全生產管理的總經理、管理者代表、安環部及各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該制度旨在通過系統的績效評定流程,確保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持續改進和有效運行,提高整體安全生產管理水平,保障員工的職業健康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