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運輸設備檢修安全技術措施》講解了井下運輸設備及設施按規定進行的日檢、周檢、月檢和年檢的重要性。為確保各設備正常運轉并保障檢修安全,文件詳細規定了責任劃分,明確了總責任人張保龍及其團隊成員李書亮、龐利偉、丁懷亮的具體職責。張保龍負責礦井機電運輸全面管理,包括預防性定期檢查、檢測和檢修工作;李書亮負責井下所有機電運輸設備的管理工作;龐利偉負責平地所有機電運輸設備的管理工作;丁懷亮則專注于井下皮帶運輸機和刮板運輸機的管理。文件還列出了一系列檢修的一般規定,如修理工需經過專業培訓取得合格證,檢修人員必須穿戴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在設備停止運行狀態下進行修理工作,并在檢修后填寫詳細的檢修記錄。此外,針對刮板運輸機和皮帶運輸機的檢修內容進行了重點說明,強調對關鍵部件的檢查以確保其合格、齊全和可靠。最后,文件列出了安全注意事項,要求所有參加檢修工作的機電檢修人員必須聽從現場負責人的指揮,嚴格執行停電制度,并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如懸掛警示牌、穿反光黃馬甲等,同時在遇到停風、停電、停水時立即撤到安全地點。
《機電運輸設備檢修安全技術措施》適用于煤礦企業中涉及機電運輸設備檢修的所有相關人員,包括但不限于機電檢修工人、現場負責人以及相關管理人員。該文檔特別適用于需要對井下運輸設備及設施進行定期檢查、檢測和檢修的企業,旨在確保設備的安全、可靠運行,提高運輸安全生產及效益。通過遵循文件中的各項規定和技術措施,可以有效預防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同時確保檢修工作的高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