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進工作面探水措施》講解了煤炭行業主管部門關于掘進工作面探放水的具體要求和操作規范。該文件描述了根據“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則,制定的防、堵、疏、排、截綜合治理措施,并結合實際情況制定了具體的探放水安全措施。文中詳細介紹了超前探測設計的各項參數,包括探水起點設為巷道開口處,終孔深度不低于50米,允許掘進距離35米,超前距15米,幫距20米,以及上組煤各掘進巷道的有效鉆孔數量為3個。同時規定了鉆孔在水平面內呈扇形布置,確保施工安全。排水設備方面,要求配備兩臺22kw潛水泵,一臺工作,一臺備用,以應對涌水量大的情況,最大應急排水能力達到50立方米每小時。探水設備選用ZYG-150型全液壓鉆機,配有421.5米鉆桿和65毫米兩翼合金鋼鉆頭。避災路線按照掘進工作面作業規程執行。施工組織實行“三八制”作業,每班至少5人,包括一名機電維修工。施工安全技術要求中強調了打孔前檢查排水設備的重要性,培訓施工人員熟悉避災線路,設置現場電話,以及遇到異常情況如煤層松軟、片幫、來壓或有害氣體噴出時的應對措施。最后,文件還詳細說明了鉆孔操作流程,包括安裝鉆桿和鉆頭的操作步驟及開孔操作的具體方法。
《掘進工作面探水措施》適用于煤炭開采行業的掘進工作面探放水作業。具體而言,該文件指導煤礦企業在巷道掘進過程中如何科學合理地進行探放水操作,確保施工安全。它不僅為現場施工人員提供了具體的技術指導,還為管理人員提供了安全管理依據。無論是新建礦井還是現有礦井,在面臨地下水威脅時,都可以參照此文件中的各項規定和要求,確保掘進工作面的安全與高效運行。適用于所有從事煤礦掘進工作的企業及其相關人員,包括但不限于掘進隊、探放水隊、安監部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