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區熱工作業安全規程》講解了化工企業生產區域內熱工作業的分類、安全防火要求、熱工分析及合格規程、以及熱工安全作業證的管理等內容。該規程詳細定義了熱工作業和易燃易爆場所的概念,并將熱工作業分為特殊危險熱工作業、一級熱工作業和二級熱工作業三類。特殊危險熱工作業涉及生產運行狀態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產裝置、輸送管道、儲罐、容器等部位,以及其他特殊危險場所的作業。一級熱工作業則在易燃易爆場所進行,而二級熱工作業是指除特殊危險熱工作業和一級熱工作業以外的熱工作業。規程還明確了熱工作業的安全防火要求,包括辦理熱工安全作業證、設備清洗置換、防火隔離措施、高空作業的安全措施、氧氣含量控制、風力條件下的作業限制、監火人員的職責、電焊工具的檢查、氣瓶間距的要求、鐵路沿線作業的注意事項、防火隔絕措施以及作業完畢后的現場清理等。
《廠區熱工作業安全規程》適用于化工企業生產區域內易燃易爆場所的熱工作業,特別是涉及焊接與切割作業及使用噴燈、電鉆、砂輪等可能產生火焰、火花和赤熱表面的臨時性作業。該規程不適用于固定熱工區作業和固定用火作業,主要針對臨時性和高風險的熱工作業,旨在確保作業過程中的安全,預防火災和爆炸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