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電氧焊安全措施》講解了為確保在南軌回聯絡巷上部進行道軌焊接作業時的安全性而制定的具體安全措施。由于該地點需用電氧焊完成施工,文中詳細列出了七項具體規定以保障作業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第一條規定井口調度員必須嚴格把控電氧焊設備的入井流程,并由專職安全員護送至目的地。第二條強調乙炔和氧氣瓶分開運輸并保持至少5米的距離。第三條指出使用火柴作為唯一火種且由安檢員負責保管。第四條要求工作地點前后10米范圍內采用不燃性材料支護,并設有供水管路及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同時要在下方設置不燃材料接收火星。第五條明確作業區域瓦斯濃度不超過0.5%,并且20米范圍內無瓦斯積存才可作業。第六條說明施工現場需有專人負責,安全員和瓦斯員要全程監督。第七條要求作業結束后再次灑水并留人檢查一小時。
《井下電氧焊安全措施》適用于煤炭、礦產資源開采等行業中涉及井下電氧焊操作的企業或單位。這些企業在進行井下焊接作業時需要嚴格遵守上述安全措施,以確保工作人員的安全和生產活動的順利進行。此外,本文件也可作為相關行業監管部門對井下電氧焊作業進行監督檢查的重要依據,幫助提高整個行業的安全生產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