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入坑須知》講解了礦工進入井下作業時必須遵守的安全規定。該文檔詳細列舉了禁止入坑的人員類別,包括未經安全教育者、身體條件不適合者、未按規定穿戴防護裝備者以及精神狀態不佳或班前飲酒者。文檔強調所有井下作業人員都需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并考試合格后方能工作。為確保安全,文件中明確了多項具體行為規范:禁止單人獨自在偏遠地點作業,上下天井和采場時需與上部作業人員取得聯系,避免通風不良等不安全地點作業,禁止垂直平行作業,不得擅自進入封閉區或采空區,單人不得執行爆破或通風檢查工作,不準進入掛有爆破牌或通風警戒區域。此外,還列出了諸多日常行為禁忌,如禁止在井下弄火取暖、隨地大便、亂敲鐵管、吸煙和坐安全帽,禁止投擲物體、亂寫亂畫、亂摸亂動機電設備、私自處理爆炸材料及乘坐礦車和運料車。為了防止意外發生,礦工在通行時要注意來往車輛及環境危險,過風門時要隨手關好。遇到墜落危險時應立即撤離并向相關人員報告。發生事故時要及時搶救并保護現場向領導報告。最后,要求保持作業地點清潔衛生。
《井下入坑須知》適用于各類礦山企業的井下作業人員,包括但不限于煤礦、金屬礦、非金屬礦等。這份文檔是新入職員工接受安全培訓的重要內容,也是所有井下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的行為準則。它不僅有助于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減少事故發生率,更保障了每一位井下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通過遵循這些規定,企業能夠有效提升安全生產水平,確保生產活動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