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瓦斯等級的劃分》講解了礦井瓦斯等級是以相對瓦斯涌出量大小為依據進行劃分的原則。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只要在一個礦井中有一個煤(巖)層發現瓦斯,該礦井即定為瓦斯礦井,并依照礦井瓦斯等級工作制度進行管理。具體來說,礦井瓦斯等級根據礦井相對瓦斯涌出量、礦井絕對瓦斯涌出量和瓦斯涌出形式分為三類:低瓦斯礦井、高瓦斯礦井和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礦井。對于低瓦斯礦井,其相對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10立方米噸且絕對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40立方米分;高瓦斯礦井則指相對瓦斯涌出量大于10立方米噸且絕對瓦斯涌出量大于40立方米分;而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礦井是指具有特殊涌出形式的礦井。通過對不同等級的定義,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區分各類礦井的安全管理要求。
《礦井瓦斯等級的劃分》適用于煤炭開采行業的相關從業人員及管理人員,包括但不限于煤礦企業的工程師、技術員、安全管理人員等。這些人員需要了解并掌握礦井瓦斯等級的具體劃分標準,以便在日常工作中能夠準確判斷礦井的瓦斯狀況,采取相應的安全管理措施,確保礦井作業的安全性和高效性。此外,該文件也適用于相關監管部門,幫助他們對煤礦企業進行有效的監督和指導,保障煤礦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