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從業人員安全管理基本要求-隱患排查》講解了井下作業環境中安全隱患的定義、分類以及排查方法。文章指出,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或管理制度規定,在生產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人為不安全行為、物的危險狀態和管理上的缺陷。文中進一步將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兩類,前者指危害較小且能立即整改的隱患;后者則涉及較大危害和復雜整改,可能需要停產停業并長時間治理才能排除,甚至因外部因素難以自行處理。對于隱患排查的方法,文章提及通過系統的危險預知、安全檢查等手段,采用定期排查、現場排查、崗位排查及監督舉報等多種形式,旨在全面識別并及時消除生產工藝過程中的隱患。強調井下從業人員在這一過程中起著關鍵作用,他們對作業現場最為熟悉,因此應積極調動其積極性,確保隱患能夠在萌芽階段被發現和解決。
《井下從業人員安全管理基本要求-隱患排查》適用于煤礦、金屬礦及其他非煤礦山等井下作業環境的企業和從業人員。該文件指導這些領域的管理人員和一線員工理解隱患的概念及其分類,掌握有效的隱患排查方法,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感。特別強調了井下從業人員在日常工作中對本崗位隱患排查的重要性,鼓勵他們積極參與到安全管理中來,共同營造一個更加安全的工作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