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綜合防滅火設計及安全措施》講解了煤礦開采過程中煤層自燃的預防和控制方法,詳細分析了五3煤層的物理與化學性質及其自燃特性。該文件指出,*煤礦所開采的煤層屬于自燃煤層,自燃等級為II類,自燃發火期大于等于6個月。文檔描述了煤層的物理特性,如顏色、光澤、硬度等,并深入探討了其化學成分,包括灰分、硫分以及揮發分等內容。通過對這些特性的分析,確定了煤層的自燃傾向性,即具有較高的自燃風險。此外,文中還介紹了煤層自然發火的主要特征,例如自然發火點可以較準確預測,自燃火災預兆明顯等。針對這些問題,《礦井綜合防滅火設計及安全措施》提出了具體的防滅火措施,主要包括注漿防滅火、使用阻化劑防滅火等技術手段,并強調了加強通風管理、及時封閉采空區的重要性。同時,文中還提到了一些先進的檢測技術和預測預報指標,如一氧化碳檢測、多種氣體檢測器檢測、數字CO測定儀檢測等,以確保能夠早期發現并處理潛在的自燃隱患。
《礦井綜合防滅火設計及安全措施》適用于煤炭開采行業中的各類煤礦企業,尤其是那些存在自燃煤層開采需求的企業。它不僅為煤礦企業的安全管理提供了理論依據和技術指導,也為從事煤礦生產的技術人員、管理人員提供了一份實用的操作指南。無論是新建礦井還是正在運營的老礦井,在進行日常生產活動時都應嚴格遵守本文件中提出的安全措施和防滅火設計要求,確保煤礦生產的順利進行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對于監管部門而言,該文件同樣具有重要參考價值,有助于制定更為科學合理的監管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