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生產投入》講解了煤礦企業為確保安全生產所需的資金安排和使用規范。該文件明確了生產經營單位必須根據法律、法規及標準的要求,提供必要的資金用于安全設施的改善和技術裝備的更新,以確保達到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如果因資金不足而導致安全事故,相關責任人將承擔法律責任。對于不同性質的企業,資金保障責任有所不同:股份制企業和合資企業的安全生產投入由董事會負責;國有企業由廠長或經理負責;個體工商戶則由投資人負責。安全生產投入的主要用途涵蓋多個方面,包括建設安全技術措施工程(如防火通風)、購置新安全設備及其日常維護、開展重大安全生產課題研究、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組織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以及制定和落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等。
《煤礦安全生產投入》適用于各類煤礦企業及相關管理部門。它不僅為煤礦企業提供了明確的資金投入指導,也為企業管理層明確了各自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責任。這份文件尤其適合那些需要依據法律法規保障員工安全健康的企業管理者和技術人員,同時也為監管部門提供了監督和評估企業安全生產投入情況的依據。通過遵循文件中的要求,煤礦企業可以有效提升自身的安全生產水平,減少事故發生的風險,保障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