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班組事故報告及處理》講解了煤礦班組在事故發生后的應對措施和事故分析處理制度。班組長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向跟班付隊長、值班干部和調度室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及現場情況,事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以及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況。該文檔強調了“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落實防范措施不放過。對于忽視安全經營、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玩忽職守或發現事故隱患、危險情況不采取有效措施的行為,公司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有關負責人和事故責任者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將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此外,隱瞞不報、謊報、故意拖延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或拒絕接受調查的行為也將受到嚴厲處罰。對工作不負責、不嚴格執行規章制度、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事故的主要責任者,對已列入整改項目不按期實施又不采取應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責任者,因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造成事故的主要責任者,因忽視勞動條件削減保護措施造成事故的主要責任者,以及因設備長期失修帶病運轉又不采取緊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責任者,都將嚴肅處理。同時,發生事故后不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不認真吸取教訓、不采取整改措施導致事故重復發生的主要責任者也會被嚴肅處理。
《煤礦班組事故報告及處理》適用于煤礦行業的各個班組,尤其是井下作業班組。它為所有涉及煤礦生產的工作人員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指南和行為準則,確保在事故發生時能夠迅速、有效地進行報告和處理。該文檔不僅適用于一線操作人員,也適用于各級管理人員,包括班組長、跟班付隊長、值班干部等,幫助他們了解如何在事故發生后正確履行職責,避免因人為疏忽或管理不當引發更嚴重的后果。此外,該文檔還適用于煤礦企業的安全管理機構,為企業制定和完善內部安全管理制度提供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