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安全管理對策措施建議》講解了礦山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具體實施方法。該文件指出,通過合理設計工程設施并在基建及生產過程中適時建設,可以為消除或減弱災害事故創造良好環境和條件。在生產過程中,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和加強勞動保護,能夠約束人的不安全行為并提升員工技能和技術水平,從而有效控制事故風險。針對高嶺石礦的具體情況,提出了多項基本管理措施與建議:企業應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專門的安全管理機構,并配備專職人員;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需取得相應資格證書后方可任職;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專業培訓并持證上崗;企業應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確保其具備必要的安全知識和技能;作業單位必須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足額提取安全生產費用,繳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新進礦山的作業人員需接受不少于40小時的安全培訓,在崗人員每年需接受不少于20小時的安全再培訓;調換工種的人員需進行新崗位安全操作培訓;新進工作人員工作前應進行健康檢查;爆破單位和施工單位需簽訂安全管理協議;礦山在停產期間應做好防護工作,確保安全人員留守并進行日常安全檢查。
《礦山安全管理對策措施建議》適用于各類礦山企業,尤其是那些存在較高安全風險的企業。該文件特別適用于高嶺石礦等非金屬礦產開采企業,旨在為其提供系統的安全管理指導。文件內容對礦山企業的管理人員、安全監督員、一線作業人員具有重要參考價值。通過遵循這些建議,企業可以有效預防和控制礦山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提高企業的整體安全管理水平。同時,這些措施也適用于正在規劃和建設中的礦山項目,幫助企業在設計階段就充分考慮安全因素,確保后續生產過程的安全穩定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