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體系》講解了建立健全依據事故隱患等級實施分級治理的工作機制,以及完善礦井事故隱患的統計分析制度以指導礦井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文章還強調了以安全信息管理系統為平臺,完善事故隱患排查與治理的內容記錄、過程跟蹤、統計分析、逾期警示、信息上報等全過程信息化管理。同時,文件明確了落實事故隱患排查與治理責任,制定針對性事故隱患防范、治理措施,并公示公告重大事故隱患內容及治理措施,確保事故隱患得到有效治理,杜絕事故發生。此外,該文檔詳細描述了組織機構設置,包括成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及其下設7個專項排查治理小組的具體分工。每個小組根據各自的專業領域負責特定類型的事故隱患排查與治理工作。文中還闡述了責任體系,規定了從礦長到各層級管理人員和一線員工在事故隱患排查與治理中的具體職責,明確了主體責任、領導小組職責以及各級人員的具體任務,特別是對礦長和總工程師的職責進行了詳細說明。
《礦山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體系》適用于各類礦山企業,尤其是那些存在較高安全風險的煤礦、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等。它為這些企業提供了一個系統化的框架,用于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責任體系。此文檔不僅適用于企業的高層管理者,如礦長、總工程師等決策層,也適用于中層管理人員,例如安監科長、通風科長、生技科長、機電科長等職能科室負責人,更適用于基層一線的作業人員,如采煤隊隊長、掘進隊隊長等,幫助他們在日常工作中識別、報告和治理潛在的安全隱患。通過遵循這一責任體系,各類礦山企業能夠有效提升自身的安全管理能力,預防和減少礦山安全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