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安全管理的作用特性》講解了礦山安全管理的六個主要特征:綜合性、不可替代性和可調劑性、階段性、直接性與間接性、最小限制因子性以及相關性。綜合性強調將人類、社會、礦山作業環境、技術和經濟等因素視為一個有機整體,統一考慮,以實現動態平衡。不可替代性和可調劑性指出每種管理手段具有獨特功能,法律手段不能取代宣傳教育或經濟手段,但特定條件下可以通過其他手段補償不足。階段性描述了礦山災害從孕育到治理的過程,不同階段中各種管理手段的作用各異。直接性與間接性分析了教育宣傳和科學技術手段對礦山安全的不同作用方式。最小限制因子性指出了最薄弱環節決定了整體管理效果,尤其在南方煤礦事故頻發地區表現為科技手段落后和安全意識淡薄。相關性則表明管理手段之間的相互關聯,強調變更某一手段時需考慮其對整個系統的影響。
《礦山安全管理的作用特性》適用于礦山企業及相關監管部門。該文為礦山安全管理提供了理論依據,幫助理解安全管理措施的復雜性和多樣性。對于從事礦山開采的企業管理者而言,了解這些特性有助于制定更科學合理的安全管理制度,提升礦山作業的安全水平。同時,監管部門也可根據文中所述特性優化監管策略,確保法律法規的有效實施,保障從業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此外,礦業工程技術人員能夠從中獲得啟發,結合實際工作情況改進技術手段,提高礦山安全生產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