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檢查員的職責》講解了煤礦安全檢查員需要遵循國家礦山安全法律法規和煤炭行業安全規程、技術標準及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以確保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狀況。該文件描述了檢查員需檢查煤礦生產責任制、業務保安責任制以及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并監督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文中還提到,檢查員要協助領導組織定期安全檢查和專業檢查,登記并上報查出的問題,同時監督整改。此外,檢查員參與制定和修改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以及臨時性危險作業的安全措施。檢查員還需負責組織安全會議、安全活動日,開展安全競賽,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在緊急情況下,檢查員有權制止“三違”行為,并對危害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采取臨時處理措施。文件指出,檢查員應參與煤礦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工程竣工驗收工作,參加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并提出防范措施。最后,檢查員負責事故和“三違”行為的統計與上報,并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煤礦安全檢查員的職責》適用于煤礦行業的各級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特別是從事煤礦安全管理和監督工作的人員。該文件為煤礦企業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指南,幫助其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體系,確保各項安全措施得到有效執行。通過遵循這些職責,煤礦安全檢查員可以更好地保障煤礦生產過程中的安全,預防事故發生,保護職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適用于所有涉及煤礦開采、建設的企業和機構,以及相關監管部門,確保安全生產制度的全面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