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采設備拆除打運安全技術措施》講解了潘北礦11113工作面即將開始的綜采設備拆除運輸任務的具體情況和技術要求。工作面拆除期間液壓支架等大型綜采設備的運輸由該單位負責,其中包括從-490m到370mA組煤軌道上山及斜巷下口至副井井口段的運輸。由于液壓支架型號ZZP7200-18/38較大且重達25.5噸,需拆分為三部分運輸,分別為主體、前梁和尾梁。最大重量的電機齒箱為9噸,移變為14噸,搖臂為13.8噸,加平板車總質量最大為24噸。文件詳細描述了運輸路線、設備及施工前準備工作的具體要求。施工前,釘道班需確保軌道合格無行車安全隱患;運輸班要清理雜物確保道路暢通;機電班則需檢查絞車及安全設施,確保其處于完好狀態。對于A組煤軌道上山提料斜巷運輸,采用特定功率絞車進行,并規定了不同設備的掛車數量及連接方式,確保設備運行過程中的安全監控。斜巷打運嚴格實行封閉式管理,設置警戒點以保障行人與行車的安全。平巷段運輸中使用八噸蓄電池機車,司機必須聽從統一指揮,遵守操作規程,控制運行速度并保持押車工與設備間的距離,防止掉道現象的發生。
《綜采設備拆除打運安全技術措施》適用于煤礦行業尤其是涉及綜采設備拆除運輸作業的企業或部門。這包括但不限于從事煤炭開采工作的公司、礦山管理部門以及相關工程承包單位。這些企業或部門需要對綜采設備進行安全有效的拆除和運輸,以確保在復雜地下環境中工作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此文件不僅為負責此類工作的人員提供了詳細的指導原則,還明確了各環節的操作規范和技術標準,有助于提高整個作業流程的安全性和效率,減少事故發生率,保障礦區正常生產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