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城市消防應急預案》講解了提高火災和事故應急處置能力的重要性,旨在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和經濟持續健康發展。預案明確了法律依據,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和江門市的相關規定。預案適用范圍涵蓋了江門地區內發生的各類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突發火災事故。處置原則強調政府領導、部門參與、統一指揮、協調配合、逐級負責、妥善處置。預案還詳細劃分了火災的標準等級,從特別重大到一般四級,并具體定義了每個等級的傷亡人數和財產損失標準。組織指揮部分明確了市滅火救援事故應急指揮部的組成及其職責,包括指揮長、副指揮長和成員單位的具體職責,如市委宣傳部負責新聞報道,市公安局負責交通管制和治安維護,市消防局負責滅火救援和事故調查,經貿局負責物資保障,建設局和規劃局提供基礎設施資料,人防辦和武警支隊參與特種救援和警戒等。
《江門市城市消防應急預案》適用于江門地區的各級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消防救援機構、公安部門、宣傳部門、經貿部門、建設部門、規劃部門、人防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武警和邊防部隊等相關單位和部門。該預案不僅為這些單位提供了詳細的應急處置流程和職責分工,還為應對各類火災事故提供了法律依據和技術支持,確保在火災發生時能夠迅速、有序地開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