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系統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預案》講解了為快速應對建設系統中可能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一系列應急處理措施,旨在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該預案詳細規定了適用范圍,包括深基坑坍塌、塔式起重機等大型機械設備倒塌、整體模板支撐體系坍塌、多高層建筑外腳手架倒塌、房屋拆除事故、直管公房危房倒塌事故、管道煤氣泄漏事故、橋梁及管道基坑坍塌等重特大安全事故。預案還明確了應急處理指揮系統的構成,由區建設局局長擔任總指揮,區建設局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局長擔任副總指揮,成員由區建設局相關單位負責人組成。預案列出了應急處理指揮部的具體職責,如督促施工企業啟動應急處理預案、迅速開展搶救工作、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統一布置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緊急調用各類物資和設備、疏散人員和物資、配合事故調查處理、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等。此外,預案還詳細規定了重特大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的程序,以及接報事故后的具體應急處理措施。
《建設系統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預案》適用于余杭區行政區域內建設系統的各類施工企業、設計單位、勘察單位、監理單位及相關政府部門。這些單位和部門應嚴格按照預案的要求,建立健全應急處理機制,確保在發生重特大事故時能夠迅速、高效、有序地開展應急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帶來的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