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芳村區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講解了廣州市芳村區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基本程序和組織原則,旨在確保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災害。該預案詳細列出了適用的特大安全事故類型,包括特大火災事故、特大交通事故、特大建筑質量安全事故、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學危險品特大安全事故、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特種設備特大安全事故以及其他特大安全事故。預案明確了特大事故的具體標準,并重點放在火災、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工程、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學危險品、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特種設備、急性中毒事故等方面。預案還規定了特大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的組成,由區政府主要領導及有關部門領導組成應急指揮中心,下設辦公室和五個工作小組,分別是警戒保衛小組、搶險救災小組、醫療救護小組、善后處理小組和后勤保障小組。各小組的職責分工明確,確保在事故發生時能夠迅速、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預案還詳細說明了特大事故應急救災指揮部辦公室的職責,包括組織搶險救災、部署應急預案、調整和修訂預案、調用物資設備、人員疏散、事故調查處理、穩定社會秩序、發布事故信息等。此外,預案強調非搶險救災責任單位和駐區軍警部隊應服從當地政府的指揮,參與或配合搶險救災工作。
《廣州市芳村區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適用于廣州市芳村區內的各級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居民。特別是涉及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建筑安全、危險化學品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等領域的單位和人員,需要熟悉并嚴格執行預案中的各項規定和措施,確保在特大事故發生時能夠迅速、有效地應對,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和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