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變電所沖擊鉆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講解了井下中央變電所在進行照明燈安裝和電纜吊掛作業時使用沖擊鉆的具體安全技術要求。該措施詳細規定了施工人員的職責分工,強調非專職電氣施工人員嚴禁擅自操作電氣設備,所有施工人員必須佩帶齊全勞保設施。文中指出沖擊鉆的操作手柄及接觸部分必須具備良好的絕緣性能,并確保其外殼可靠接地且完好無損。為確保用電安全,安排專職電工負責接線工作,要求操作人員佩戴絕緣手套或站在絕緣臺上,對帶電裸露部分進行嚴格包扎。此外,施工前需由瓦檢員檢測20米范圍內的瓦斯濃度,一旦瓦斯濃度達到0.3%,立即停止作業并向礦調度室匯報,待瓦斯濃度降至安全水平后方可恢復作業。在通風條件不佳的情況下,如巷道內無風、微風或風向逆轉時,也應停止沖擊鉆作業并切斷電源。文件還強調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包括設置專人看管開關手把,懸掛警示牌,禁止帶電搬遷電氣設備等。施工過程中實行一人操作兩人監護制度,確保工具安全傳遞,登高作業時需使用穩固木梯并設專人看護。施工結束后要清理現場雜物,保證軌道暢通,并經現場責任人確認安全后方可撤離。安康部將安排專人監督本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
《中央變電所沖擊鉆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適用于煤礦井下中央變電所從事照明燈安裝和電纜吊掛等需要使用沖擊鉆作業的相關人員。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現場負責人、沖擊鉆操作人員以及參與施工的所有工作人員。該措施特別針對那些不具備專業電氣知識但仍需在電氣環境中工作的人員,為其提供具體的安全操作指南。同時,它也為專職電工提供了明確的接線和維護指引,確保整個施工過程符合煤礦安全規程及相關技術作業規程的要求。此措施旨在保障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防止因不當操作引發安全事故,確保施工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