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電開蓋造成電孤燒傷事故》講解了2011年8月20日在某礦供電隊丁六下部變電所發生的一起嚴重電弧燒傷事故。該事故發生在對高壓設備進行檢修過程中,由于違規操作,在未確保母線斷電的情況下,電工竇某擅自打開4號高壓開關電源側腔室并嘗試放電,導致其左手臂一度燒傷。事故原因分析指出,直接原因是竇某違反作業規程在帶電狀態下進行檢修;主要原因在于停送電工作負責人沒有指定專人監護,未能及時制止違章行為;間接原因是供電隊安全管理存在漏洞,現場管理不力以及職工安全培訓不足。為防止類似事件重演,文件提出了多項防范措施:要求停送電工作必須由專職人員指揮,并嚴格限制進入變電所的人員;停電后需專門人員負責驗放電操作;確認無電后再行檢修并做好標記;每次檢修前都要貫徹安全措施并簽字留名。此外,《帶電開蓋造成電孤燒傷事故》還強調了不停電檢修既不符合專業標準也增加了危險性,提醒工作人員遵守規章制度的重要性。
《帶電開蓋造成電孤燒傷事故》適用于煤礦行業尤其是涉及電氣設備維護與檢修工作的單位和個人。它為從事電力系統操作、管理和監督的相關人員提供了寶貴的安全警示和操作規范指導。通過對具體案例的深入剖析,幫助相關從業人員了解違章操作可能帶來的嚴重后果,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和風險防控能力。同時,這份文檔也為其他存在類似作業環境的企業提供了借鑒,有助于推動整個行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