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口岸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講解了馬鞍山口岸處理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體系,旨在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突發公共事件的危害,維護國家利益,保障口岸安全。預案依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等多部法律法規及相關應急預案。適用范圍涵蓋了口岸突發傳染病疫情、動植物疫情、海損事件、涉外治安事件、船舶污染事件、衛生處理事故、進口原材料夾帶放射性和爆炸性物質事件及其他涉外突發公共事件。預案體系包括總體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由市政府相關部門和駐馬單位牽頭制定。組織指揮體系由市口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領導,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日常事務和協調工作。各部門如市商務局、馬鞍山海事處、馬鞍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馬鞍山海關、市公安局、馬鞍山邊防檢查站、市外事辦等分別承擔相應的職責,確保應急處置工作的順利進行。
《馬鞍山口岸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適用于馬鞍山口岸范圍內的各級政府部門、口岸管理機構、相關企事業單位及所有涉及口岸業務的工作人員。該預案特別適用于口岸突發傳染病疫情、動植物疫情、海損事件、涉外治安事件、船舶污染事件、衛生處理事故、進口原材料夾帶放射性和爆炸性物質事件及其他涉外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通過明確各相關部門的職責和協調機制,預案旨在提高口岸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口岸的安全與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