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講解了廣州市針對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旨在迅速、有效地控制事故,搶救受害者,指導群眾防護和撤離,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guī)定》等法規(guī)制定。預案適用范圍涵蓋了廣州市行政區(qū)域內從事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和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活動過程中發(fā)生的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預案詳細規(guī)定了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程序和組織原則,并將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分為三級,明確了不同級別的事故標準。預案還列出了應急救援的主要任務,包括搶救受害人員、控制危害源、轉移危險化學品及物資設備、協(xié)調救援工作、查明傷亡情況、恢復生產生活秩序以及調查事故原因。此外,預案強調了應急救援的基本原則,如市政府領導、統(tǒng)一指揮、各負其責、協(xié)同作戰(zhàn)、快速反應、科學分析、措施果斷等。預案還設立了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和辦公室,明確了各自的職責和運作機制。
《廣州市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適用于廣州市各級政府、相關部門及企事業(yè)單位,特別是涉及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的企業(yè)和機構。預案為這些單位提供了詳細的應急救援指導,幫助他們在事故發(fā)生時能夠迅速、有序地開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wěn)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