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作業觸電傷亡事故》講解了在天生橋分局一級高壩放空洞工程指揮部第二工程隊的一次嚴重觸電傷亡事故。該事故發生在放空洞無壓段樁號倉內澆筑混凝土時,由于需要將三根直徑為特定規格的回填鋼管接長,隊長劉某某安排電焊班長高某某及其他兩名工人進行焊接任務。事故發生時,電焊機放置在倉外下方,而高某某先打開了電焊機開關通電,并將帶電的鉗把線隨意丟在潮濕的混凝土表面。當高某某扛鋼管對位時,不慎踩到鉗把線導致觸電身亡。直接原因在于操作者不小心踩在通電后的鉗把線上,間接原因是高某某未經過技術培訓且穿的是混透了的解放鞋而非絕緣鞋,同時施工環境惡劣,監督檢查不力。主要原因歸結于領導違章指揮,安排無證人員從事特種作業。預防措施包括加強對特殊工種的安全技術培訓,確保持證上崗,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確保用電線路及工具符合安全要求,職工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并加強安全監督檢查。
《違章作業觸電傷亡事故》適用于電力、建筑等行業中涉及電焊等特種作業的施工項目。特別是那些在狹窄、潮濕和高溫環境中工作的工程,以及需要頻繁使用電焊機和其他電氣設備的施工現場。文檔旨在提醒相關企業和從業人員重視安全生產,規范操作流程,杜絕違章指揮,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對于管理人員和一線工人來說,了解并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至關重要,以確保工作環境的安全性和員工的生命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