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措施違章作業 丟小命終害自己》講解了2005年8月20日中煤裝備公司中煤邯鄲煤礦機械有限責任公司液壓分廠發生的一起觸電死亡事故。事故發生時間為當天14時30分,裝卸工趙廣江因天車電氣故障向調度室反映情況后,維修車間主任李保元安排電工侯某進行檢修。侯某未開具維修票且獨自一人前往車間,在維修過程中停電檢查并處理故障點后送電試驗失敗。隨后在登高作業時,侯某未采取斷電措施帶電作業也未安排監護人員,導致其在取工具時觸及滑線觸電身亡。經調查,直接原因是侯某安全意識淡薄、電工操作證過期未復審、違章作業,間接原因包括領導安全生產意識淡薄、安全責任制落實不到位、重生產輕安全等。為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提出了深刻吸取教訓、設立安全管理機構、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加強安全教育培訓及加大安全投入等防范措施。
《無措施違章作業 丟小命終害自己》適用于各類涉及電氣設備維修和登高作業的企業,特別是煤礦機械制造行業。該案例強調了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的重要性,對于提高企業管理人員和員工的安全意識具有警示作用。文中提到的事故教訓不僅對原峰峰金屬支架廠及其所屬公司有指導意義,也為其他存在類似安全隱患的企業提供了借鑒。通過學習該案例,企業可以認識到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設立專門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開展安全教育與培訓的重要性,從而有效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