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9觸電事故》講解了某局準備隊在進行作業井架繃繩打樁作業中發生的嚴重觸電事故。2001年12月29日10時40分,該準備隊在施工現場進行作業,班長張某負責操作打樁車,駕駛員辛某駕駛打樁車,外雇工趙某輔助工作。由于施工現場高壓線距離過近,且現場指揮混亂,導致趙某在未通知相關人員的情況下擅自放下架子,使滑輪與高壓線接觸,造成打樁車帶電,最終趙某被電擊身亡。事故原因分析表明,架子與高壓線的安全距離不符合國家標準,趙某因培訓不足和安全意識淡薄而違規操作,班長張某未能明確分工和安全要求。這起事故提醒人們,在高壓線周圍作業時,必須嚴格遵守相關標準,確保安全距離,并對外雇工進行充分的教育培訓,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
《1229觸電事故》適用于從事井架繃繩打樁作業及其他涉及高壓線附近施工的企業和單位。特別是那些需要在外包人員參與下進行高風險作業的企業,更應重視對員工的安全培訓,確保其具備必要的安全知識和技能。此外,本案例也適用于安全管理、電力設施維護等相關行業的從業人員,幫助他們了解如何有效預防觸電事故,保障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