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煤礦“12.21”觸電死亡事故》講解了2005年12月21日9時19分發生在某煤礦通風工區防突班的一起嚴重觸電事故,導致一名班長魏不幸身亡。事故發生時,通風工區鉆機開關(6-82)搭接在掘進四區7633切眼動力電纜閉鎖開關的負荷側,當掘進四區7633切眼主扇停運、備扇試運時,因風電閉鎖的作用,擔負7633切眼掘進工作面供電的6-99號供電開關停電,使開關負荷側的線路及鉆機開關(6-82)停電。事故經過顯示,通風防突班班長魏向主管副區長章匯報需要回收一根80米長的電纜及一臺QC83-80開關,并告知已甩電源,不需要停電工作票。然而,魏誤認為編號為35-80-464的電纜已經斷電,安排維護員劉拆除開關上的電纜。劉用電筆測試確認無電后開始拆線作業。9時19分,當魏抓住電纜頭向外拉線時,掘四7633切眼的備扇試運轉結束,主扇開啟,6-99號開關恢復供電,魏觸電倒地,經現場急救無效死亡。事故原因分析指出,班長魏對供電線路不熟悉,錯誤判斷電纜狀態,且通風工區管理不到位,未嚴格執行停電工作票制度。事故教訓強調現場管理的重要性,班長魏對工作細節疏忽大意,維護員劉安全意識不強,未能正確履行職責。防范措施建議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杜絕帶電作業等違章行為;拆除、安裝電氣設備必須執行停電工作票,按操作程序進行;班組長及區隊干部需詳細了解并掌握現場情況。
《某煤礦“12.21”觸電死亡事故》適用于煤礦行業,尤其是從事井下通風、電力供應和設備維護的相關人員。該文檔旨在提醒這些人員重視安全生產,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確保在拆除或安裝電氣設備時執行停電工作票制度。對于煤礦企業的管理人員來說,此案例提供了寶貴的教訓,強調了現場管理的重要性,要求班組長及區隊干部在開工前必須詳細了解并掌握現場供電情況,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同時,維護員及其他一線工人也應增強安全意識,嚴格遵循安全操作規程,確保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