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違章操作造成電弧灼傷》講解了2000年7月4日下午發生的一起因違章操作導致電弧灼傷的事件。除灰檢修班長袁樹斌安排卜鳳有、趙忠鑫、高文濤到燃除部檢修間做安全遮攔。下午13:40左右,卜鳳有在沒有任何工具和勞動保護用品的情況下,將電剪子接在檢修間配電柜最下側靠右側DZ5-50/電壓-380V開關上,并合上開關開始剪鐵皮。下午15:20左右完成工作后,卜鳳有開始拆電源線,趙忠鑫在不遠處目睹卜鳳有用左手拉電焊機空氣開關,隨后去拉電剪子空氣開關時產生弧光,卜鳳有被燒傷。趙忠鑫立即撲滅卜鳳有頭發上的火苗,卜鳳有的臉和手受到輕度燒傷并送醫治療。此事件暴露出燃除部在管理上的問題,未按規定執行專業訓練和考試不合格者不得進行電氣操作的規定。廠部規定燃除部臨時電源引接必須由電氣人員進行,但燃除部未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卜鳳有本人也因對安規學習不夠,安全意識不強,導致違章操作。防范措施包括燃除部應認真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及有關規定,加強內部管理和職責分工明確,禁止機械檢修人員亂接電動工具,同時加強職工的安全教育,特別是安全用電知識。
《有違章操作造成電弧灼傷》適用于電力行業及相關涉及電氣設備操作的領域。具體而言,適用于電廠、變電站等需要進行電氣檢修和維護的場所,尤其是燃除部等負責電氣設備操作與管理的部門。該文檔旨在提醒相關從業人員遵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強調電氣操作的專業性和安全性,確保所有電氣作業均由受過專業培訓并考試合格的人員進行,避免類似事故的發生。此外,該文檔還適用于企業安全管理培訓,幫助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操作規范,確保生產過程中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