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電業局3.3事故》講解了2006年3月3日發生在浙江寧波電業局220kV新樂變電站的一起嚴重電力安全事故。該事故中,外包單位奉化實興電氣安裝公司的兩名油漆工在進行潘花樂1230正母閘刀的油漆工作時,誤入帶電間隔導致110kV母線停電和人員灼傷。具體來說,當天下午14時左右,由于工作監護人朱因其他事務暫時離開作業現場,油漆工負責人汪和油漆工毛為趕進度,在未執行暫停命令的情況下擅自繼續工作,并錯誤地攀爬到相鄰的潘荷新1229間隔的正母閘刀上,最終引發放電事故。事故造成110kV母差保護動作,跳開副母線上所有開關,導致3個110kV變電站失電,損失負荷達12.2萬千瓦,占寧波地區負荷的3.4%,直至14時50分才恢復全部停電負荷。事故原因初步分析顯示,油漆工安全意識淡薄、不遵守安全規程、擅自工作是主要原因;工作監護人監護不到位,施工單位安全教育和現場管理不嚴格也是重要因素。
《浙江寧波電業局3.3事故》適用于電力行業特別是變電站及電網運維相關企業,尤其是涉及外包施工管理和現場作業安全管理的企業。本案例對電力工程外包單位的安全管理具有重要警示意義,提醒各電力企業必須強化對外包單位的監管,確保作業人員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提高安全意識。同時,對于電力系統運行維護人員,應從中吸取教訓,加強日常巡檢和作業監督,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