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級違章作業 造成觸電死亡》講解了2002年5月17日某電廠多經公司檢修班發生的嚴重安全事故。事故中,刁某在拆除電焊機電源線中間接頭時因安全意識淡薄,在未確認電源是否斷開且無絕緣防護的情況下進行操作,導致觸電身亡。刁某雖然擁有高級維修電工資格證書,但其忽視了基本的安全規程,憑經驗作業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工作組成員張某未能有效監督并制止刁某的違章行為,也間接導致了事故的發生。此外,該公司雖已制定電動、氣動工器具使用規定,并組織學習和考試,但實際執行不到位,員工對規章制度的遵守不夠嚴格。領導層對安全生產方針認識不足,重視經營而輕視安全,負有管理責任。為防范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提出多項措施:加強現場監督,杜絕違章行為;嚴格執行安全風險分析制度;完善設備停送電制度;強化職工技術及安全知識培訓;落實車間班組“安全生產五同時制度”;提高各級領導對電力多經企業安全生產的認識,加大安全資金投入和技術培訓力度。
《低級違章作業 造成觸電死亡》適用于各類涉及電氣作業的企業,特別是電力系統中的多經企業。這些企業應特別關注員工的安全意識培養和技術培訓,確保每位員工都能嚴格遵守安全規程。文中提到的防范措施對于所有存在電氣作業風險的行業都具有指導意義,尤其是那些依賴機械設備進行生產的企業。該文件強調了管理層必須高度重視安全生產,避免重經營輕安全的思想傾向,確保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始終將安全放在首位。通過加強制度建設、完善安全管理流程、提升員工技能水平等手段,可以有效預防類似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的穩定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