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大輸電線路檢修違章作業觸電分析》講解了1964年3月4日在北京供電局郊區電力局發生的一起嚴重安全事故。該事故發生在昌平回龍觀至大湯山的10KV輸電線路清掃工作中,由檢修隊二班樊班長帶領26名工人執行任務。按照安全規程,工作負責人應在接到許可開工命令后進行斷電、驗電并裝設接地線,但樊班長在停電后未驗電也未確認電源是否切斷和裝設臨時接地線的情況下,即命令工人登桿作業,導致線路油開關未斷開,徒工張某觸電身亡。報告深入分析了事故原因,指出直接原因是現場指揮者樊班長嚴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未按規定程序進行驗電和掛接地線,盲目指令工人作業。此外,報告還提到樊班長曾因類似違規行為造成兩人觸電事故并受過降級處分,但他并未從中吸取教訓。事故發生后,樊班長對死者未能積極搶救,表現出不負責任的態度,激起在場工人的義憤。最終,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分院對此提起公訴,經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判處樊班長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北京昌大輸電線路檢修違章作業觸電分析》適用于電力行業的輸電線路檢修及相關領域,特別是涉及高壓電線維護和檢修的工作環境。該文檔為所有從事電力檢修工作的人員提供警示和指導,幫助他們理解違章操作可能帶來的嚴重后果。同時,它也為電力企業管理人員和安全監督人員提供了參考,強調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的重要性,并提醒相關人員加強對員工的安全培訓,確保不再發生類似的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