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合閘祖孫三代傷亡》講解了因電工陳的違章操作導致嚴重人員傷亡事件的過程及后果。文中描述了某大隊分支線路19號電桿在6月15日被風刮倒,鄉電工宋巡線檢查后將分支斷路器拉開并通知大隊電工陳進行修復。到了9月22日,陳帶領電工熊等人修好電桿后,在未進行線路檢查且未請示農電部門驗收批準的情況下,擅自決定合閘送電。下午2時左右,熊執行了送電任務。由于生產隊廣播線與低壓線交叉混線,全大隊廣播線帶電。第七生產隊兒童田在水溝內摸蛤蟆時被擊倒,其太爺田和母親邱以為孩子失足落水,跑去營救卻先后觸電身亡,兒童田重傷。最終,法院以玩忽職守罪判處陳有期徒刑2年。文章分析了此次事故的原因在于陳違反規定合閘送電,未能履行應有的檢查和報批程序。防范措施強調了遵守規定的重要性,要求嚴格進行安全檢查,并確保線路修復后必須經過相關部門驗收批準才能合閘送電。
《擅自合閘祖孫三代傷亡》適用于電力行業特別是農村電網維護和管理領域。該案例警示所有從事電力設施維修和運行的工作人員,尤其是基層電工,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得擅自決定重大電氣操作。同時,也提醒各級電力管理部門加強對一線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確保他們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此外,對于涉及公共設施如廣播線等的交叉工程,更需要加強協調溝通,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