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頂板(漏底)重大事故》講解了2002年8月27日9時40分耒陽市大義鄉四皮凹煤礦發生的一起頂板(漏底)重大事故。該事故造成6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56萬元,并被認定為責任事故。文中詳細描述了礦井的基本情況:該礦自1998年底開始建井,歷經多次整頓和重建,至事故發生時主井、風井尚未貫通,且僅持有采礦許可證,缺乏其他合法證照。四皮凹煤礦位于前進井田,采用斜井開拓方式,以人工裝煤和平巷人力推車為主要運輸手段,日產原煤約60噸。該礦在安全管理上存在嚴重漏洞,如未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僅有兩名技術負責人負責全礦井下的安全生產工作。此外,四皮凹煤礦與周邊多個煤礦爭采同一塊煤,導致井下巷道縱橫交錯,增加了安全隱患。事故發生前,耒陽市政府已下發多份文件加強煤礦安全整治,并對四皮凹煤礦下達了停止啟動通知書,但該礦仍擅自啟動越界生產。2002年8月26日,主斜井井口以下斜距130-140米區段出現局部下沉,次日早班安排維修作業時突發漏底,救援行動面臨重重困難,最終通過黃安礦一煤上山掘通四皮凹煤礦井底車場才成功進入井底。
《一起頂板(漏底)重大事故》適用于煤礦行業,特別是那些正在經歷或曾經經歷過非法開采、安全措施不健全以及存在地質條件復雜等問題的煤礦企業。這些企業應從中吸取教訓,重視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的安全責任制度,確保所有操作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同時,政府監管部門也應加強對此類企業的監督力度,確保其依法依規進行生產和整改,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