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誼煤廠瓦斯爆炸》講解了1985年3月17日發生在湖北省鄂西自治州巴東縣綠蔥坡區棗子鄉友誼煤廠的一起嚴重瓦斯爆炸事故。該廠為鄉辦企業,建于1974年,有三個井,分別是橋溝六號主井、副井和七號井。事故發生時,六號主井與副井之間聯絡巷垮塌,導致通風系統混亂,形成了循環風流,造成瓦斯大量積聚。1985年3月16日至17日,安全員未按規定進行瓦斯檢測,且局扇因停電停風兩次,進一步加劇了瓦斯積聚。最終,在17日17時40分,一名工人在井下吸煙引燃了瓦斯,引發了嚴重的瓦斯爆炸,導致井下16人遇難,搶救過程中另有4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約6萬元。事故原因分析指出,通風管理混亂、瓦斯檢測制度不嚴以及礦領導忽視安全生產是主要問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包括給予相關領導黨內警告或行政記過處分,廠長及承包人因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判刑,當班安全員則被判處較重的刑罰。為防止同類事故再次發生,提出了調整領導班子、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改造通風系統并加強全員培訓等措施。
《友誼煤廠瓦斯爆炸》適用于煤炭開采行業,尤其是小型鄉鎮煤礦企業。這些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應高度重視安全生產,確保通風系統的正常運行,嚴格遵守瓦斯檢測規定,加強對新招工人的培訓,杜絕違章操作行為。文件中的事故教訓和預防措施對于提升煤礦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指導意義,有助于避免類似悲劇的發生,保障礦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的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