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房的防爆》講解了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廠房的設計與建設要求。文章強調這類廠房應獨立設置,并采用敞開或半敞開式設計,采用鋼筋混凝土柱或鋼柱承重的結構,鋼柱需進行防火保護。同時,廠房應設置必要的泄壓設施,如輕質屋蓋、易于泄壓的門窗和輕質墻體,這些泄壓面積的每平方米重量不宜超過120kg。泄壓面積與廠房體積的比值宜為0.05-0.22,對于爆炸威力較大或壓力上升速度快的廠房,應適當增加此比值。對于體積超過1000立方米的建筑,此比值可適當降低,但不應低于0.03。泄壓設施應避開人員集中場所和主要交通道路,并靠近易發生爆炸的部位。散發較空氣輕的可燃氣體或可燃蒸汽的甲類廠房,宜采用輕質屋蓋作為泄壓設施,頂棚應平整并保持良好通風。散發較空氣重的可燃氣體、可燃蒸汽的甲類廠房及有粉塵、纖維爆炸危險的乙類廠房,應采用不發生火花的地面,并采取防靜電措施。地面下不宜設地溝,如必須設置,應嚴密密封并用非燃燒材料填實。散發可燃粉塵、纖維的廠房內表面應平整光滑,便于清掃。有爆炸危險的生產部位應設在單層廠房靠外墻或多層廠房的最上層靠外墻處,廠房內不應設置辦公室和休息室,總控制室應獨立設置,分控制室可毗鄰外墻,但應用耐火極限不低于3小時的非燃燒體墻隔開。使用和生產甲、乙、丙類液體的廠房,其管道和溝渠不應與相鄰廠房相通,下水道應設有隔油設施。
《廠房的防爆》適用于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廠房的設計、建設和安全管理。這些廠房通常涉及化工、制藥、油漆、涂料等行業,以及處理可燃氣體、可燃蒸汽、可燃粉塵和纖維的生產場所。本文檔為相關行業的工程師、設計師、安全管理人員和企業負責人提供了詳細的指導,幫助他們確保廠房的安全運行,預防和減少爆炸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