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電廠流化床鍋爐爆炸事故》講解了2004年8月2日某公司一臺KG-25/3.8-M型流化床鍋爐在壓火后重新運行時發生的煙道內爆炸事故。事故導致爐磚散落、濃煙四起,造成近十萬元經濟損失,但幸未造成人員傷亡。該鍋爐為河南某鍋爐有限公司試制的25噸流化床鍋爐,安裝于2003年12月,并于2004年7月28日開始點火試運行。事故發生前,鍋爐進行了壓火操作,司爐人員在床溫850度時停止給煤,在床溫回落時停止送風,風機檔板關到零位。下午重新起火升壓時,先啟動引風機,再啟動一次風并少量給煤,之后爐膛內出現正壓,發生爆炸。事故原因分析指出,由于壓火時通風時間不足,未能吹凈可燃氣體;壓火時間長且啟動時未進行爐膛吹掃,導致大量揮發分和CO氣體積存,遇明火爆燃。此外,防爆門設計不合理也加劇了損害。教訓與建議包括加強安全意識、提高對鍋爐試運行階段的重視,制造單位應改進設計、完善使用說明書,確保操作規程明確。
《發電廠流化床鍋爐爆炸事故》適用于發電廠及相關行業,特別是涉及流化床鍋爐的設計、安裝、使用和維護的企業和機構。本文提供的事故案例和分析,有助于相關企業及從業人員了解此類事故的原因和預防措施,增強安全意識,避免類似事件的發生。對于鍋爐安裝單位和使用單位,文中強調的安全管理要點尤為重要,提醒相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執行,并針對不同工況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以保障設備正常運行和人員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