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市染料化工廠磺化反應釜爆炸》講解了1989年1月13日20時50分發生在河北省滄州市染料化工廠氨基苯磺酸鈉車間的一起嚴重爆炸事故。事故導致3人死亡,3人重傷,直接經濟損失24900元,間接經濟損失50000元。事故發生時,硫化反應釜在硫化反應終點準備放料時發生爆炸,13米高的三層樓廠房(340平方米)被炸毀,周圍160米范圍內的廠房玻璃大部震碎,釜門沖開,釜蓋框架斷裂,轉動軸彎曲。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操作人員未將釜門關到操作規程要求的位置就通知送氣,由于釜門摩擦力不夠,導致釜門被沖開。間接原因包括對操作人員安全教育不足和設備維修不及時。為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滄州市染料化工廠磺化反應釜爆炸》提出了三項措施:一是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方面的法規;二是對操作人員進行培訓考核,提高人員素質;三是對快開門設備加裝鎖緊裝置和聯鎖控制功能,嚴格執行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以減少人為因素引發的事故。
《滄州市染料化工廠磺化反應釜爆炸》適用于化工行業尤其是涉及磺化反應釜等壓力容器操作的企業。該文檔旨在提醒相關企業和操作人員重視安全生產,強化對操作規程的執行和監督,加強對員工的安全培訓,確保設備定期維護和檢修。通過學習此案例,企業可以更好地預防類似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減少經濟損失。此外,該文檔還適用于安全生產監管部門,作為制定和完善相關安全法規和技術標準的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