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市裕民煤礦“5·17”頂板事故》講解了2009年5月17日發生在衡陽市裕民煤礦的一起頂板事故,該事故造成一名工人死亡,并帶來了13萬元的直接經濟損失。事故發生于裕民煤礦芋子田井+30米水平復采工作面運輸巷。根據《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湖南煤礦安全監察局衡陽監察分局聯合多個相關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了詳細調查。調查結果揭示了事故的具體原因和經過,確定了事故性質與責任歸屬,并提出了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以及預防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的措施。報告中還介紹了裕民煤礦的企業概況、礦井地質情況及開采條件等內容,強調了該礦井存在的證件過期問題,如采礦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均在事故發生前已過期。此外,報告深入分析了礦井的地質構造、煤層分布及其特點,特別是6號主采煤層的特性,包括其厚度變化規律、頂底板巖性及水文地質條件。同時,還描述了礦井的開拓方式、通風系統、工作制度和安全管理機制,為全面理解此次頂板事故提供了背景支持。
《衡陽市裕民煤礦“5·17”頂板事故》適用于煤礦行業,特別是那些存在類似地質條件和技術管理狀況的礦山企業。這份報告對于地方國有煤礦的安全管理人員、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具有重要參考價值,可以幫助他們識別潛在的安全隱患,改進現有安全管理措施,防止類似頂板事故的發生。同時,該報告也為政府監管部門提供了詳細的事故案例分析,有助于制定更加嚴格和完善的安全法規和標準,確保煤礦行業的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