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錫集團新建礦業公司中毒窒息事故》講解了2007年6月28日10:20左右,云錫集團新建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在1613坑15川天井上方平巷發生的一氧化碳中毒較大事故。該事故當場導致2人死亡,因現場人員盲目施救又造成3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9人住院治療,直接經濟損失達80萬元。文中介紹了事故發生單位的基本情況,云錫集團新建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是2003年并入云南錫業集團公司的獨立法人單位,證件齊全有效。從2002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個舊市森源有限責任公司承包了云錫新建公司礦區采礦許可范圍內的部分區域的采礦工作,并簽訂了勞務安全生產責任狀。然而,森源公司無安全生產許可證,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也無安全任職資格證書。1613坑位于云錫新建公司采礦范圍內,主要以自然通風為主,輔助局扇局部通風。事故發生前一日18點左右,在15川進行了爆破作業。次日早8點,馬宗銀等人到達15川準備再次進行爆破作業,按照慣例用高壓風向作業面吹風約1個半小時后進入斜井,導致中毒事件。隨后當班安全管理員張有金帶領六人進坑救援,但因缺乏防護措施相繼中毒,造成更多傷亡。最終在專業救援隊伍趕到后,通過監測一氧化碳濃度、通風稀釋等措施成功將遺體抬出坑口。
《云錫集團新建礦業公司中毒窒息事故》適用于礦山企業,尤其是涉及地下開采作業的企業。該文檔為這些企業提供了一次深刻的安全警示,強調了在爆破作業后的通風管理、有毒氣體檢測及應急救援等方面的重要性。對于不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無安全任職資格證書的企業而言,更應重視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此外,該文檔還適用于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為其提供案例分析素材,以便更好地指導和監督相關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避免類似悲劇的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