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射洪縣瞿河公社五硫化二磷中毒》講解了1980年6月15日發生在四川省射洪縣瞿河公社三大隊幸福水庫的一起嚴重交通事故及后續中毒事件。事故發生在綿渝路125公里800米處,因駕駛員在雨天駕駛時車速過快導致車輛翻入水庫引水渠內。車上載有五硫化二磷,這種化學物質遇水后產生大量有毒的硫化氫氣體,造成了現場參與救援的20余人中毒,最終導致5人死亡、9人受傷,經濟損失達18000元。事故發生的原因包括駕駛員違反交通規則,在危險路段超速行駛,并且違規攜帶家人同行,增加了事故傷亡人數。此外,相關部門未按規定安排熟悉危險品處理的專業人員押運,而參與救援的人員對五硫化二磷的特性不了解,未能采取適當的安全防護措施,從而加劇了事故的危害。為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報告提出了建立完善的危險品運輸規章制度、設立車隊安全員、加強駕駛員培訓以及選派專業人員負責押運等措施。
《四川射洪縣瞿河公社五硫化二磷中毒》適用于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和運輸企業、地方應急管理部門以及相關從業人員。該文件旨在提醒上述單位和個人重視危險化學品運輸過程中的安全管理,特別是針對易燃、易爆、有毒等高風險物品的運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規和標準,確保運輸工具、路線選擇、人員配備等方面符合安全要求,以減少事故發生的風險。同時,也適用于基層政府和社區組織,幫助其了解如何在面對此類突發事件時正確應對,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