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江水電工程局一支洞工程隊一氧化碳中毒》講解了1959年6月22日發生于閩江水力發電工程局龍亭工程處一支洞工程隊的一起嚴重安全事故。事故由于在隧洞內使用汽油燈照明失火,導致一氧化碳中毒,造成11名職工死亡,58人不同程度中毒。事故發生前一日,古田水電站停電,為確保完成施工計劃,工程隊決定在隧洞內用15盞汽油燈進行照明以繼續工作。因上游工作面空氣稀薄,汽油燈點不著且時明時滅,清渣作業停止。次日接班工人因未領到煤油,隊長指示使用汽油替代。約6千克汽油被帶入隧洞用于修理汽燈,在點燃過程中瞬間引發大火,并引燃室內存放的大量柴油等易燃物,火勢迅速蔓延,盡管采取送風措施,但濃煙仍導致多人中毒傷亡。該事故直接原因是嚴重違反安全規程,在本應嚴禁煙火的木結構檢修間點油燈,同時缺乏基本滅火常識也是重要原因。
《閩江水電工程局一支洞工程隊一氧化碳中毒》適用于水電工程建設領域,特別是涉及隧洞施工、地下工程等環境的相關企業和單位。該案例警示從事此類高風險作業的企業和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重視防火防毒措施,加強安全教育培訓,提高應急處理能力,避免類似悲劇重演。此外,對安全管理責任人來說,此案例強調了領導決策的重要性,錯誤指揮可能導致不可挽回的后果,因此要強化責任意識,確保生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