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岫巖縣水泥廠一氧化碳中毒》講解了1990年4月30日至5月6日發生的一起嚴重工業事故及其后續處理。該文描述了遼寧岫巖縣水泥廠生料車間貯煤罐內的無煙煤因局部燃燒產生大量一氧化碳氣體,最終導致三名工人在未采取任何保護措施的情況下下罐清煤而中毒身亡的過程。文中提到,在事故發生前,廠黨總支書記王某和生產科長蘇某決定采用自動排空的方法來解決問題,但實際操作中并未遵循相關安全規定。5月6日下午,蘇某組織魯某和王某下罐處理殘煤,三人當即中毒昏倒。隨后的搶救過程中,由于缺乏防護措施,又有三名參與救援的工人不同程度中毒。通過對事故原因的分析,指出罐內產生大量一氧化碳是因為烘干無煙煤過程中烘溫過高以及甩倉過程中將已燃煤炭送入罐內,引發長時間不完全燃燒。此外,文章還強調了違章指揮、冒險蠻干及不當搶救是造成此次悲劇的重要因素。最后,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理結果進行了通報,包括對廠黨總支書記王某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廠長由某和副廠長董某受到行政記過處分。
《遼寧岫巖縣水泥廠一氧化碳中毒》適用于各類涉及煤炭處理和儲存的企業,特別是那些存在高溫烘干和封閉空間作業的行業。它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提供了重要的警示案例,提醒他們在日常管理和應急處理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規程,確保員工生命健康不受威脅。同時,也適用于政府監管部門,作為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的參考依據,以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此外,對于從事危險化學品和有毒有害氣體處理工作的企業和個人來說,這份文檔同樣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有助于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