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工程安全作業技術交底》講解了爆破工程中必須遵循的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使用爆破器材的單位需經過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并申請爆炸物品使用許可證,確保合法合規地使用爆破器材。爆破員須經過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而安全管理責任由各相關單位的主管領導人承擔。設立專用爆破器材倉庫需要向公安機關申請許可,并且臨時存放時也需要報備當地公安部門或鄉政府。施工單位應在施工前和起爆前發布通告,明確項目信息、爆破地點、時間及警戒范圍等注意事項。裝藥填塞期間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在危險區邊界設置警戒標志和崗哨,確保起爆前所有通道都有專人警戒。大型爆破或在敏感區域進行控制爆破,需要事先將方案報批并征得公安機關同意。爆破作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有專人指揮,并在危險區邊界設崗哨和標志,提前發出信號,確認安全后解除警戒。禁止非爆破員作業,且在特定情況下如存在塌落危險、通道不安全或瓦斯超限等情況時禁止放炮。爆破器材領取和清退建立嚴格制度,爆破員需經批準按量領取,剩余部分當天退回。爆破作業還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及相關規范執行。
《爆破工程安全作業技術交底》適用于涉及爆破作業的施工單位、爆破員及其他相關人員。該文檔為這些人員提供了詳細的法律法規依據和具體的安全操作指南,幫助他們了解從爆破器材的申請、管理到實際操作過程中的各項要求。尤其對于從事礦山開采、建筑工程拆除、道路建設等需要爆破作業的企業來說,這份文件是必不可少的安全指導手冊,有助于確保作業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同時也為企業的合規運營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