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場所安全技術交底》講解了在地下室等潮濕施工環境中確保用電安全的具體措施。該文件詳細列出了不同施工條件下所需的供電電壓要求,以防止觸電等不安全事故的發生。對于照明電源,在地下室施工時采用36V供電電源;而在潮濕且易觸及帶電體的場所,照明電源不得超過24V;在潮濕場所、導電良好地面或金屬容器內以及金屬構架口工作時,照明電源電壓不得超過12V。手持電動工具使用專用220V供電電源,大型機械則采用380V供電電源。此外,為了保障安全生產,確保人身及設備用電安全,文件還強調了對勞務人員進行用電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并要求分包安全員和專職電工加大巡查力度,檢查用電設備的完好情況,確保用電安全和規范。
《特殊場所安全技術交底》適用于總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操作人員進行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無論是在勞務分包還是專業分包的情況下,本文件都為相關人員提供了詳細的用電安全指導。在勞務分包中,交底由總包技術人員編制并下發;在專業分包中,交底由專業分包技術人員編制后下發給操作工人,并報總包技術室備案。所有涉及到的人員,包括總包單位的技術人員、安全管理人、分包單位的班組長、安全員及操作工人,均需在文件上簽字確認,以確保交底內容被充分理解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