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與防火安全技術交底》講解了隧道內照明和防火的安全技術要求,以確保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該文件詳細描述了隧道內照明設備的安裝、使用及維護標準,包括亮度、電壓、導線懸掛方式等方面的具體規定。照明方面,文中強調隧道內的燈光應保證亮度充足、均勻且不閃爍,并根據開挖斷面大小和施工位置調整高度。對于用電線路,要求使用防潮絕緣導線并按規定高度懸掛,禁止將電線隨意固定在鐵釘或其他鐵件上。此外,針對不同作業區域設定了不同的照明電壓標準,如開挖地段為12-36V,成洞地段為110-220V。文件還特別指出,潮濕或漏水環境下的電燈需使用防水燈口,同時要求設置專人負責檢修管理,并在維修時切斷電源。排水系統方面,強調必須挖鑿排水溝,并配備適當的抽水設備以應對涌水情況,抽水設備應采用電力機械并備有一定數量的備用設備。關于防火措施,文件規定洞內施工區、機電硐室、料庫等處需配置足夠的消防器材,并設置明顯標志。洞口20米范圍內的雜草須清除,火源距洞口至少30米以外,庫房和風動工具應設在專用硐室內并安裝防火門。
《照明與防火安全技術交底》適用于從事隧道工程施工的各類單位和個人,特別是參與南楊線洪湯隧道工程的中國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及其下屬作業單位。此文檔不僅為施工現場的技術人員、管理人員提供了詳細的照明與防火安全操作規范,也為一線工人明確了具體的安全注意事項。通過遵循這些規定,可以有效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確保工程項目順利進行。